【陝西法律咨詢】錯換人生28年,能向醫院追責嗎? 
(发布日期:2021/3/31 15: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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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23日新闻报道“错换人生28年”当事人姚策因救治无效死亡,事情起于姚策被查出肝癌晚期,其母许女士决定“割肝救子”,却发现与儿子并没有血缘关系。由此揭开了28年前医院的重大失误,在1992年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生产时,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许女士和杜新枝抱错了孩子,因此酿造了两个家庭的悲剧。一起随陕西法律咨询千纳美来看看吧!

  “錯換人生28年”,父母可以向醫院索賠嗎?

  可以。錯抱嬰兒屬于醫療損害侵權,醫院作爲專業的醫療機構,對于在本醫院出生的新生兒負有高度謹慎的管護義務,因爲其管理不善造成嬰兒抱錯,屬于醫院的重大過錯,侵犯了親生父母對子女享有的監護權,所以可以向醫院索賠。

  錯抱的證據由誰來提供?

  一般民事糾紛適用“誰主張,誰舉證”,但在這類特殊案件中,舉證責任恰好相反,需要涉事醫院來舉證,醫院應證明醫療行爲與損害後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及不存在醫療過錯,也就是說,如果醫院無法證明,則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事情已經過了28年,法院還會受理麽?

  會。《民法典》規定:“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本案就是上述的特殊情況,侵害行爲發生時也就是28年前原告並不知曉,無法主張自己的權利,所以法律給予了這種特殊情況更長時間的保護。也就是說,本案雖然經過了28年,但只要原告去主張,法院仍然會受理該案件。

  抱錯嬰兒案件之所以如此引人關注,主要是因爲涉及到了社會倫理道德,身份回歸、親情重構等問題。我們期待醫院管理的科學化,從根本上避免此類事故的發生,同時也期望著其他救濟渠道的建立,來解決現存的問題。

來源: 千納美法律服務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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