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報告指出歐盟反傾銷主要針對亞洲,尤其是中國 
(发布日期:2013/7/28 0: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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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21世紀經濟報引述外媒消息,世界貿易組織7月16日晚發布的歐盟貿易政策評估報告顯示,歐盟在2011-2012兩年間,反傾銷、反補貼調查的發起和執行數量無明顯增長,還有所下降;不過,過去5年間歐盟主要反傾銷對象是亞洲國家,特別是中國。

反傾銷成爲主要貿易救濟手段。評估報告說,近年來,主要反傾銷措施針對來自亞洲的進口,特別是中國。過去五年,針對亞洲國家的反傾銷措施數量占了74%的份額。

一些加征的最高的反傾銷稅,多針對亞洲國家。

報告指出,從2010年6月至2012年6月,歐盟施加的最高的反傾銷稅中,有對印度合成纖維繩加征的82%,對韓國聚酯纖維的148.3%,對中國無縫鋼管的71.9%,來自中國和馬來西亞的特定噴塗钼絲的64.3%。最高的是針對越南不鏽鋼緊固件的707%。

在貿易救濟措施的執行時長上,一般是五年。如果沒有過期評估,那麽措施會自動失效。歐委會指稱,歐盟反傾銷措施的平均時長是7年,大約17%的反傾銷措施會執行超過10年。

在2011-2012年評估期內,14項貿易救濟措施的執行超過10年、影響13個貿易夥伴的反傾銷措施結束或者過期。比如,1992年針對來自白俄羅斯和俄羅斯的鉀氯化物的反傾銷措施,在2011年7月終止。

貿易救濟措施也可以在失效前終止。在執行一年後,進口商、出口商或者歐盟制造商可以要求臨時評估,措施可以在臨時或者過期評估時終止。比如,針對來自俄羅斯、中國等矽鐵産品進口反傾銷措施中,歐盟在2012年1月終止了針對俄羅斯的措施,而針對中國等國的則繼續執行。

評估報告說,決定是否終止反傾銷措施的標准,是傾銷差價低于進口價格的2%。

歐盟反補貼調查中,發起數量比上一評估期有所增加。2011-2012年,兩項反補貼最終措施和一項臨時措施開始實施。2012年,反補貼調查主要集中在生物燃料,鋼鐵産品,太陽能電池板和自行車。現在,有7項反補貼措施正在執行,一些措施被延長。(A)



 本文來源:財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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