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蘭達規則  
(发布日期:2005/11/7 8: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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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兰达忠告 

米兰达忠告又称米蘭達規則, 

是指美國警察在對拘押嫌疑人訊問前應告之其可享受權利的規定,這些權利爲: 

一、他具有保持沈默權利; 

二、他所作的任何陳述均可用來作爲反對他本人的證據; 

三、他有權見到律師; 

四、如果他不能提供律師,在對他訊問之前如果他有此要求,可爲他指定一名律師。 

如果警察沒有提出米蘭達忠告,那由此而收集到證據將不被法院接受。 

這個規則之所以對美國全國的警察都有約束力是因爲這是其最高法院1966年在Miranda v訴Arizona一案中所做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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