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國民待遇?
(发布日期:2008/3/21 14: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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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待遇即对国内和国外平等对待。该原则规定,应平等对待进口和本地生产的货物,至少是在外国产品进入本地市场以后,对于外国和国内的服务,商标版权和专利也应当如此,对国内和国外的商品和服务给予同等待遇,此原则被称为国民待遇。WTO的3个主要协定中都有国民待遇的条款,虽然此原则在各协定中的实施略有不同。
國民待遇僅適用于已進入本國市場的産品、服務和知識産權。因此對進口産品征收進口稅不違反國民待遇。
國民待遇是最惠國待遇的有益補充。這正是世貿組織非岐視貿易原則的另一體現——國民待遇原則,嚴格講應是外國商品或服務與進口國內商品或服務處于平等待遇的原則。
《1994年關貿總協定》國民待遇原則主要規定有:
一成員領土的産品輸入到另一成員時,另一成員不能以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對進口産品征收高于對本國相同産品所征收的國內稅或其他費用。
給予進口産品的有關國內銷售、分銷、購買、運輸、分配或使用的法令、規章和條例等的待遇,不能低于給予國內相同産品的待遇。據此,如果沒有對國內産品在上述方面做出任何規定,則不能規定進口産品必須滿足某些方面的要求。
任何成員不能以直接或間接方法對産品的混合、加工或使用有特定數量或比例的國內數量限制,或強制規定優先使用國內産品。
成員不得用國內稅、其他國內費用或定量規定等方式,從某種意義上爲國內工業提供保護。
值得指出的是,《1994年關貿總協定》規定對産品的混合、加工或使用須符合特定數量或比例要求的國內數量限制條款,在實施時應奠定最惠國待遇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