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制作應注意的問題  
(发布日期:2005/2/3 18: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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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合法性问题 

    在實務中,經常遇到公司規章制度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被判爲無效,有的因制定主體沒有相應的職權而無效,有的因未經過法定的程序通過而無效。有的因規章制度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如有的單位規章制度明確規定一些職位只能有男性擔任,這種規定明顯不合法,侵犯了女性的平等就業權,又如有些企業在規章制度中規定女職工不准懷孕的制度,這明顯不合法,又如,本應該由董事會制定的由總經理擬訂的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由總經理直接制定未經過董事會的批准等等。應有總經理制定的規章制度,總經理辦公室擬定後總經理口頭同意的,單位未蓋章,總經理未簽字批准的,這些規章制度的合法性值得質疑。 

    2.公示問題:公示是規章制度生效的必要條件,有的單位往往通過從上到下的口頭表達方式傳達公司的制度,建議用書面形式或包括電子文件形式,公布規章制度。用口頭公布的規章制度,應提供職工接觸書面文本的可能性。 

    3.文本及語言問題。應對規章制度的各種文本的效力進行規定,但必須提供職工接觸標准文本的機會。規章制度文本語言的效力,特別是在外商投資企業,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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