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提升“綠色雲品”品牌影響力,《雲南省綠色雲品品牌目錄管理辦法》開始施行
近日,云南省農業农村厅印发《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显示,云南将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绿色云品”矩阵,提升和扩大“绿色云品”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办法》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品牌目錄實行動態管理
为进一步提升“绿色云品”品牌影响力,完善品牌目录制度,云南省農業农村厅对《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品牌目录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办法》。
“绿色云品”品牌包含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指在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区域内,由相关组织或机构所有,若干農業生产经营主体共同使用的农产品品牌。企业品牌是指農業生产经营主体独立所有,在其生产的所有产品上统一使用的,用于区分其他相同和类似产品的品牌。产品品牌是指農業生产经营主体独立所有,在其生产的某个类别或单一产品上使用的,用于区分其他相同和类似产品的品牌。
品牌目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政府引导、市場主导、协同推进。品牌目录的建立与管理由云南省農業农村厅负责。
申請納入品牌目錄的農産品區域公用品牌,其申報主體應爲申報品牌持有者或授權實際運營者,在雲南省內依法設立登記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申報品牌至少已取得一項合法有效的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地理標志産品保護或農産品地理標志登記,擁有鮮明的品牌標識和規範的授權管理辦法,授權使用主體不少于三家。
申请纳入品牌目录的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应当符合主体条件、品牌条件、产品条件三项条件,其中申报品牌须已经取得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拥有鲜明的品牌形象标识,连续使用三年以上。申报产品为食用农产品的,应当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農業规范(GAP)等认证之一且在有效期内;产品批量生产和销售满三年,实现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近三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
已入選品牌無須重複申報
《办法》明确,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近三年品牌産品出现抽检不合格,发生食品安全问题、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不予推选。
品牌目录按照“申报—审核—复核—评审—公示”的流程依次推进,其中申报主体对照申报条件,通过云南省“绿色云品”申报管理平台填报和提交申报材料;云南省農業农村厅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和专家进行评审,推选出符合条件的品牌目录建议名单。
品牌目錄每年征集一次。已入選品牌目錄的品牌無須重複申報,但需在每年申報期間,登錄申報管理平台,對信息進行更新。入選品牌經授權可使用雲南省“綠色雲品”形象標識,進入雲南省“綠色雲品”官方授權渠道進行産品展示和銷售。
入选品牌存在不予推选行为,以及品牌産品停产一年以上的;违规使用云南省“绿色云品”形象标识的;消费者投诉较多,满意度明显下降,媒体曝光问题较多的,予以退出目录,并由云南省農業农村厅向社会公告,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办法》明确,县级以上農業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品牌建设支持力度,协调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定、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入选品牌优先支持;指导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品牌评价、品牌推选、价值评估、宣传推介等活动,培优塑强一批“绿色云品”知名品牌,不断提升品牌美誉度和市場影响力。
《办法》实施后,《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品牌目录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据悉,《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品牌目录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云南组织开展了两轮品牌目录征集,全省共有711个品牌纳入目录管理。(记者 廖兴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