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用地理念,把利用规划定“实”。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商业向规模集中,安居向城镇集中”,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相衔接,与城镇发展规划相衔接,与村庄发展规划相衔接,严格按照产业结构、板块分布划定工业区、商业区、居住区和農業种植区,以规划引导功能划分,以规划倒逼利用方式,以规划管制用地行为。
二、加強市場壟斷,把市場源頭卡“死”。出台《洪湖市土地收購儲備管理辦法》,堅持無論農用地征收還是存量地處置,統一由市國土資源局土地收儲中心負責,統一履行土地補償與安置的獎金結算與支付、養老保險支付、土地征收協議的洽淡等工作,實行“一個口子蓄水,一個口子放水”。
三、嚴格用地審批,把出讓閘門擰“緊”。堅持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堅決不供地,地價突破省、市政府規定的最低價位的堅決不供地,用地計劃不符合集約用地標准的堅決不供地,突破用地計劃且占補平衡任務不能完成的堅決不供地。將用地指標優先向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傾斜,向提升競爭力的高新技術産業項目傾斜,向現代外向性服務業項目傾斜,促進企業用地向高容積率、高密度、高投入、高産出、少用地、多産出方向發展。
四、加強批後監管,把用地紅線加“高”。嚴格兌現出讓合同,實行建設用地竣工聯合驗收辦證制度,企業開工前僅核發建設用地使用權複印件,對符合用地條件和規劃設計要求,按約定時間完成開工率、建成率、竣工率的一律通過驗收並頒發竣工驗收合格證,並核發建設用地使用權證原件,將土地違法控制比例與監管應盡責任列入市政府經濟目標考核範圍,對各鄉鎮超過違法控制比例的由市政府進行約談問責。
五、強化資源開發,把用地空間拓“寬”。編制《洪湖市土地整理項目建設戰略實施規劃》,不斷加大遷村騰地、土地整理項目的建設力度,調整和整合城鄉土地利用結構,加強農村廢棄集體建設用地的開發整理,拓寬城鎮建設用地空間,形成耕地數量與質量雙重保障,城鎮用地規劃與計劃安排合理的用地格局。
